Saturday, May 23, 2009

恩主教書院和交換鞋子

這是一間我曾經心儀的學校之一,是我的第三志願,當年結果被第四志願錄取。今日回首,我母校和第一志願才是好學校,「入唔到」另外兩間竟是我人生最大的祝福之一*。

話說今晚的「新聞透視」*探討少女未婚懷孕,延伸至學校的性教育。節目訪問了這學校的校長,由於這是一間天主教學校,她一面倒地反對婚前性行為,我並沒有感到意外,但是令人「啞掉」的事情要發生了︰

學校邀請了那個有「公教」二字的天主教組織到學校跟中六學生討論相關題目,有一個環節是同學要脫下一隻鞋子,然後和同學交換來穿!!!!!!天呀,小學生都知道不可以穿人家的鞋子(ok,在鞋店試穿的鞋子,都是人家穿過的,但是試穿不會穿上一整天,沒有(太多)汗也沒有異味),這是關乎衛生的問題,學校竟然公然要學生交換鞋子來穿,雖然只是穿一下,即使沒有惹上「香港腳」,一隻剛脫下的鞋子少不免有汗又有異味。天呀,如果我在場,我是堅決地不會穿的!

這個組織要用這個交換鞋子的活動帶出一個「訊息」﹕你不喜歡穿人家的鞋子,就如人們不喜歡自己的丈夫妻子與自己結婚之前已經跟別人發生性行為。

好,我不談這個比喻是否恰當(當自己的丈夫妻子作一隻鞋子!),但是這個組織「不喜歡穿人家的鞋子」,還認為這樣做是不對對的,你還要我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啊!而且,單憑想像已經很難受,你用不著要我試!

還是第一次有電視節目令我看過之後立即寫博……

*有興趣看這個節目的你,可以到http://mytv.tvb.com/news/newsmagazine/26286,00:14:00開始。

**我分別有十多個小學同學被派到我的第二、第三志願和我的母校。大家畢業了好幾年,我的母校得到舊生的正面評價似乎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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